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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会议暨“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第一次筹备会召开

日期:2020-01-06 09:39:00  浏览:0  来源: 作者:


       2019年12月27日,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州委创建办主任李海曙主持召开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会议暨“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第一次筹备会,全面贯彻落实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审议了《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术研讨会方案》《“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筹备工作方案》《“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活动方案》《“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大纲》《怒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汇报片大纲》《怒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0年重点工作暨“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任务分解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当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已进入攻坚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

      一是要担责尽责,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示范州省级初验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创建的责任下沉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神经末梢”。要在打造特色亮点上狠下功夫,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先进典范,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能示范引领和可推广复制的特色亮点。要做到沟通对接工作,积极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委汇报对接,确保信息对称;要加强“九进”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横向对接,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要加强与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二是要知责明责,以“办就要办精品”的态度高标准筹备好“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严把文字关、图片关、实物关、音频关和视频关,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基础素材的收集、提交工作。要紧紧围绕“怒江跨越发展的伟大成就”这一主线谋划研究,集思广益、广征博引,充实完善成就展大纲。各工作组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及时沟通,相互补台。

      三是要强化统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助推中心工作提档升级。要坚持把创建工作、成就展筹备工作与脱贫攻坚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指导,在思想上重看一眼、在经费上多投一分,在工作上多走一趟、在行动上多拉一把。要进一步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高效运转领导机构,着力提升执行力和工作效率,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攻坚克难。要抓住各级各部门关心怒江、关注怒江、支持怒江的历史机遇,对标要求、自加压力,把重点和一般统一起来,把外在条件和自身努力统一起来,为开创怒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州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州委办有关副主任,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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