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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日期:2019-09-04 09:05:00  浏览:0  来源:州公安局 作者:怒江统战部


9月4日,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褚桂林组织州公安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召开会议,会议听取州公安局创建办工作开展情况,对做好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州委确定的一项必须完成、必须达标的政治任务,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不负使命,充分发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干劲,坚决把创建工作完成好、落实好,确保州公安局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完成,以州公安局达标促全州创建工作如期达标。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目标。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和实效。要尽快制定下发任务分工方案,把创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各部门,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下工作指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要积极向州公安局党委请示报告,及时为州公安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交流学习,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要加强与州委创建办和其他创建单位的沟通对接,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创建经验,避免“闭门造车”。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带好头、当好表率,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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